使用帮助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企业无AAA资质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Chrome、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